采购需求
云和县育英小学委托管理服务需求方案
2021年,中办、国办、教育部等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相关文件。今年,我县着手全面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各项具体工作,根据《云和县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原文元育英小学部由民办体制转为公办,新设立为云和县育英小学。为实现“民转公”平稳过渡,稳定师资队伍,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保持灵活的办学管理体制机制,参考景宁、遂昌等周边各县做法,经综合考量,决定在一定时期内育英小学实行委托管理,以实现平稳过渡。经前期对接调研,具体需求如下:
一、委托管理学校性质与期限
云和县育英小学为城区公办小学,委托管理起始时间,以中标人中标后合同签定的时间为准,委托期限约为31个月,为配合管理与交接需要,具体终止日期可在中标后经由业主方与中标人协商后适当调整并在合同内明确,但终止日期不得超过2025年7月31日。托管服务协议期间公办学校性质不变。
五、委托管理的具体需求
1.委托管理期间,委托管理方根据有关规定,依照公办学校标准提供托管学校的办学资金,保障教育教学设施等办学条件,受托管方(即中标人,下同)在每年12月前提出云和县育英小学的基建项目、校舍修缮、设备添置等计划与预算,委托管理方核准后实施。
2. 托管后云和县育英小学专任教师数按上年度城区同类公办学校专任教师平均班师比配备,实行动态调整。
3.委托管理方允许受托管方自聘一定数量的非编教师,用于补充育英小学师资力量,确保教育教学正常有序地开展,非编教师数量,具体人数需经委托管理方同意,且每学期不得超过70人。
4.受委托管理方根据教学需要自聘委托管理方允许数量内的非编教师,受委托管理方自聘非编教师需符合小学教师资质,并报送自聘非编教师聘用合同一份到委托管理方备案。受委托管理方自聘的非编教师与委托管理方和学校不具有劳动、人事关系,并由受委托管理方负责做好自聘非编教师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受委托管理方所引进的教育教学资源、信息资源、平台资源等,不会遭受任何第三方的索赔,如发生相关纠纷,由受委托管理方负责妥善解决,如由此造成委托管理方损失,由受委托管理方负责赔偿。
5.受委托管理方必须遵守上级部门的相关政策,规范办学,开足开齐国家、省、市课程。托管期间,受委托管理方应自觉地将教育教学活动和各项管理工作置于委托管理方的监管和社会的监督之下,接受委托管理方对学校办学管理行为和办学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估,接受委托管理方对学校的资产和财务进行监督和审计。
6.托管期间,受委托管理方应不断加大对托管学校的扶持力度,将其纳入文元教育集团先进的管理体系,全权负责队伍培训,与集团同步开展质量检测和教师联评。同时受委托管理方应全力支持委托管理方做好生源巩固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门招生、转学、分班政策、学籍管理,自觉接受委托管理方生源管理。
7.受委托管理方在对学校进行具体的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对学校资产的保护管理,保障学校各类资产的完整性;未经委托管理方同意,受委托管理方不得随意出租、出借、改建学校的房屋和改变学校土地的使用范围;不准随意对外调拨设备、仪器等资产,防止学校资产造成损失。
8.受委托管理方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途径和方法,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办出云和县育英小学办学特色和教育品牌。应确保受托管学校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性评估居全县同类学校前三名,学业水平监测居云景同类学校前三名。
9.受委托管理方每年向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三、委托管理预算
委托管理预算金额,包括学校管理费及自聘非编教师补助费,按学年分期支付。
合同签订后,中标后2022学年学校管理费于学年评估考核后再支付,其余学年,在每个学年的9月份进行支付该学年学校管理费的40%,其他部分待学年评估考核后再结算支付。2022学年的自聘非编教师补助费应在中标后1个月内支付到甲乙双方设立的共同监管帐户中;其余学年的自聘非编教师补助费应于每年9月底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