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需 求
一、采购单位名称:湖州市吴兴区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二、服务期:两年。
三、招标内容及要求
1.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工作按照“五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原则,保证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实现项目建设的目标。
1.1招标阶段
(1)协助业主明确需求,确定建设目标
(2)促进承建合同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
1.2设计阶段
(1)推动需求和设计规范化的技术描述
(2)促使工程计划、设计方案满足工程需求,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
(3)协助消除设计文档的可预见的缺陷
1.3实施阶段
(1)加强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促使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明确实施计划,对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
(4)促使实施过程满足合同的要求,并与工程设计方案、工程计划相符
1.4验收阶段
(1)明确测试验收方案的符合性和可行性
(2)促使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推动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内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2.监理工作要求
2.1 资料准备
(1)根据工程规划方案,编制详细、可行的实施方案
(2)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和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工程招投标文件
2.2 工程质量控制
(1)对采购的硬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测试和验收;
(2)对设备安装、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进行验收;
(3)对系统集成进行总体验收。
2.3 工程进度控制
(1)审核承建单位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
(2)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承建单位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项目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3)当工期目标严重偏离时,应及时指出,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督促承建单位尽快采取措施。
2.4 工程投资控制
(1)通过对工程实施中的方案及设计的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
(2)协助业主单位做好项目支付预算的现金流量表,将付款进度与工程质量与形象进度结合起来。
2.5 工程合同管理
(1)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承建单位按时履约;
(2)对合同工期的延误和延期进行审核确认;
(3)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4)根据合同约定,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
(5)对工程变更控制,明确界定项目变更的目标,防止变更范围的扩大化,加强变更风险以及变更效果的评估;
(6)对变更申请及时响应;任何变更都应在实施前进行评估,选择冲击最小的变更方案;
(7)任何变更都要得到三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的书面确认。
2.6 信息管理/工程文档管理
(1)做好监理日记及工程大事记;
(2)做好合同批复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批复与存档;
(3)做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
(4)管理好实施期间的各类技术文档;
(5)项目月报(周报);
(6)监理工程师通知;
(7)各种会议纪要;
(8)阶段性项目总结;
(9)承建单位提交的技术文档。
2.7 工作协调
接受委托,负责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监理方应通过必要的会议制度来实施协调工作,主要会议包括不限于:
(1)第一次现场会
(2)监理交底会
(3)周例会及业主单位组织的例会
(4)监理协调会
(5)专题讨论会
(6)专家论证会
(7)阶段工作总结会
(8)问题通报会
(9)分项的阶段验收及最终验收会
3.监理服务准则要求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等。
(4)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5)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政府的有关条例、规定和办法等。
(6)认真履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所承诺的义务和承担约定的责任。
(7)坚持公正的立场,公平地处理有关各方的争议。
(8)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
(9)在坚持按监理合同的规定向业主单位提供技术服务的同时,帮助被监理者完成其担负的建设任务。
(10)不泄漏所监理的工程需保密的事项。
4.监理服务要求
监理人员配额:要求设总监理工程师 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中 市政、建筑 专业各1名(相应专业是指国家注册资格证或省级监理资格证上的专业。)各项目监理员不少于2名。
监理公司派出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建设期间常驻采购单位,根据项目采购单位要求提供现场服务,常驻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注册监理工程师。
项目负责人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湖州,确需离开的,需向采购单位请假。监理人员不得随意跟换,如要更换须书面报采购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