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文明城市创建期间交通协管员服务外包项目-k8凯发天生赢家
一、前附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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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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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需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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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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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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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创建期间交通协管员服务外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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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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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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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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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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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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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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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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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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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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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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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它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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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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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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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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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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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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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特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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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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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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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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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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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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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标准、期限、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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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技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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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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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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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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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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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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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视需要自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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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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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示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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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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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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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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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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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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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核心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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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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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要求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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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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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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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应是包括提供本项目服务所需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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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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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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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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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服务外包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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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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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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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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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月支付,每月按出勤人数、出勤时间考核后支付每位协管员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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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需求
1、项目概况
今年正值全市争创文明城市六连冠,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额外配备272名交通协管员参与管理。
2、用工形式:采取服务外包形式,通过招投标形式确定6家服务外包公司作为宁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劳服务外包公司。每周每人工作时长40小时,交警局负责监督外包服务期间服务质量,服务外包公司负责人员的招录、培训、被装采购、保险及协管员工作期间侵权纠纷处理等。
3、服务人员的条件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派出符合以下条件的服务人员:
3.1、性别要求:男性。
3.2、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3.3、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
3.4、身高要求165cm以上。
具体需求人数由甲方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和调整。
4、具体服务标准和要求
(一)工作时长要求
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派出服务人员维护相关工程施工道路的交通安全秩序,投标人服务人员每人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服务期限为相关工程结束日止。
(二)形象要求
投标人服务人员服务时必须穿着招标人统一配发的保安制服,携带招标人统一配发的装备,保持仪容严整,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
(三)路面服务要求
1.服务期间按招标人指定地点站位,不得袖手、背手、插兜、搭肩、挽臂、揽腰。
2.站点服务时,应遵循“一角、对角、三角、四角”站位原则,首选非机动车流量较大的位置管理,严禁并岗站位。
3.定点站位时应以立正姿势站在非机动车停止线上,靠人行道一侧,面侧向来车方向。
4.路口绿灯时,指挥棒竖直在右腿侧面。黄灯时,吹警哨,左手示意车辆缓行,右手持棒至肩平,待前面车辆停好后收回指挥棒;红灯倒计时开始时,重复之前举棒动作直至绿灯亮起后收回,防止车辆提前越线;每个信号周期由服务人员做一次以上指挥手势。
5.巡逻时,对责任区域内的道路交通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实施巡逻纠违、主动发现、快速反应、迅速处置,并佩戴和使用招标人提供的执勤记录仪。
6.对服务路段显见性违法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和纠正。如劝阻非机动车各类交通违法、劝阻行人各类交通违法、劝阻机动车未礼让等交通违法等。
7.遇信号灯故障、路口交通受阻、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时,应迅速报告招标人人员同时做好应急处理。
8.严格按招标人具体服务需求表要求到岗、撤岗和休整。
9.工作时间不得擅离服务岗位,超过半天的按违约处理;确需离开岗位的,要向招标人人员提前进行报备。
5、外包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00元/人.月,预算金额为326.4万元。
6、其他:
6.1、投标人接受并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服务标准和要求,指派适格服务人员(该人员须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劳动或劳务关系),为招标人提供保质保量的服务;
6.2、指派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指导,并提供服务所需的装备及设备;
6.3、协议期间接受并配合招标人对服务质量的监督,招标人对服务质量提出异议的,按照招标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改善服务质量(包括但不限于更换服务人员及服务装备等)。
6.4、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提供协管员46名,排名第二的中标人,提供协管员46名,排名第三、四、五、六的中标人提供协管员各4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