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棣县中小学生营养餐配送项目-k8凯发天生赢家
一、项目概况
为切实解决无棣县中小学食堂建设不足,学生就餐困难,饭菜营养单一, 垃圾食品流入校园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3〕96 号)和财政部、民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财综〔2014〕9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采购人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结合前期我县营养配餐工作成果经验,择优选择一家“无棣县中小学生营养餐配送项目”单位。政府采购财政预算额度根据项目运营情况确定。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 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无棣县中小学生营养餐配送,包括提供主食、蛋、肉、蔬菜、汤类等早餐、午餐、晚餐,以集中配送或现场制作方式向有关学校就餐学生提供相应餐饮。三餐主食不限量(馒头、米饭保证吃饱),午餐晚餐菜品不少于三菜一汤(不少于荤素搭配三个熟菜,原则上一周内不重样, 稀饭、粥、菜汤等 1种饮用品),至少有 1 种备菜供学生随机添加;早餐不少于一菜一汤,其余要求同午晚餐。在政府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规定范围内,保证食品质量绝对安全前提下,每周不定期添加水果、蛋糕等辅食。
配送范围包括: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县就餐需求总人数在 12000 人
-16000 人之间,就餐学校数量和就餐学生人数不固定,以学校自愿选择配送和学生自愿就餐报名为准。项目共分一个包,采购预算根据项目运营情况确定。
-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切实解决无棣县中小学食堂建设不足,学生就餐困难,饭菜营养单一,垃圾食品流入校园等问题,满足无棣县中小学生卫生、安全、营养、健康就餐需要。
-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等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附件
-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执行财库〔2011〕18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执行鲁财库〔2007〕32 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相关法规。
- 项目交付时间:3年,合同签订 10 日内开始执行。
服务期间,应按各学校就餐时间每餐提前 20 分钟送达学校。
项目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加工点到就餐学校配送距离不大于 15 公里。
-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详见附件。
- 项目k8凯发天生赢家的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详见附件。
-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无棣县中小学生营养餐配送项目说明
一、服务要求
1.基本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满足本项目加工生产规模,包括厂房场所、配送车辆、资质执照等。
★2.供餐形式。包括提供主食、蛋、肉、蔬菜、汤类等早餐、午餐、晚餐, 以集中配送或现场制作方式向有关学校就餐学生提供相应餐饮。三餐主食不限量
(馒头、米饭保证吃饱),午餐、晚餐菜品不少于三菜一汤(不少于荤素搭配三个熟菜,原则上一周内不重样,稀饭、粥、菜汤等 1 种饮用品),至少有 1 种备菜供学生随机添加,备菜要足量;早餐不少于一菜一汤,其余要求同午晚餐。在政府卫生健康、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规定范围内,保证食品质量绝对安全前提下, 每周不定期添加水果、蛋糕等辅食。
★3.供餐食谱。严格按照《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教财〔2012〕2 号),科学合理制定营养食谱,做到配餐营养均衡和质量安全。以日为单位提前 1-3 天向就餐学生及社会公开食谱,公开渠道以就餐人和采购人所公知信息媒体为主。
★4.安全要求。营养餐应当符合“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的服务要求, 要确保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环节的安全和食品成品新鲜卫生,严格执行食药监、卫健、教育等职能部门行业标准。
二、服务报酬及支付方法
(一)采购方支付给供应商的总服务报酬以量化方式和政府补贴方式相结合方式计算。具体如下:
- 营养餐价格标准:根据目前情况,供餐种类以午餐为主,寄宿制学校应提供早、中、晚三餐。价格根据周边地区供餐价格确定,政府给予监督指导干预, 做到质量和价格相匹配。餐费由就餐学生自行负担,按实际就餐次数向学生收取。
- 政府补贴。为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公益属性,实行政府适度补贴制度。每学年度结束,根据供应商供餐数量、固定资产投资会计折旧、财务费用、业务运行成本、餐费收入等综合情况,由政府审计职能部门进行财务调查审计, 盈亏情况作为政府补贴参考依据,如果供应商没有出现成本亏损,则不予补贴。
(二)支付办法
- 学生就餐缴纳部分。采购人负责监督学校在每月 5日前把上月餐费集中汇缴或学生家长分散汇缴至供应商指定账户。也可具体商定适合的办法。
- 政府补贴部分。若产生政府补贴,每年补助一次,补助资金直接支付至供应商账户。
(三)特别条款
- 自愿就餐原则。营养配餐重在营养结构全面、食材安全、干净卫生等方面优势,但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就餐。坚持学生家长、学生本人自愿就餐基本原则,可随时提出就餐,也可随时退出就餐。学校实行订餐报名制度,学生订餐应提前一天报名,报名后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以方便供应商安排生产。
有关学校是否采用集中配送方式,由学校自主选择。
- 满意度评估制度。对供应商供餐质量进行满意度调查评估,把评估结果作为发放财政补助资金的比例依据或者作为押金扣罚的依据。具体方式:学校应安
排教师代表、学生家长代表轮流监督,做好对饭菜质量的动态监督验证工作。开学一个月,组织由家长代表(不少于 5%)、教师代表(不少于 10%)、全体就餐学生(不少于 90%)参加无记名满意度调查评估。满意度调查应在供应商授权人、就餐师生、学校负责人共同监督下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当场统计公布投票结果。全县满意度结果以全县各有关学校投票总人数平均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满意度评估结果分类使用:
- 确定补贴金额后,师生满意度 75%(含)以上的,按照应补贴金额 100%
补贴,75%以下的,每下降 1 个百分点(不足一个按一个计,下同),补助金额比例相应下降 2 个百分点,满意度低于 45%的,不予补贴。
- 确定没有补贴的,师生满意度 70%(含)以下的,满意度每下降 1个百分点(不足一个按一个计),本学年餐费总额作为扣罚基数,扣罚金额比例相应提高 2 个百分点,满意度低于 40%的,扣罚餐费总额 10%。
- 满意度评估结果作为餐饮质量评估和合同正确履行的重要参考依据。食物安全事件扣罚制度。若因供应商餐饮原因,造成师生食物中毒事件的,
按照相应分级,给予相应处罚。
- 对于产生政府补贴的,每发生一次一般突发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30-99人,未出现中毒死亡病例)的,扣除本学期政府补贴 30%
(满意度权重计算后,下同)。发生一次较大突发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含 100 人)或出现 1-9 人中毒死亡病例)的,扣除本学期政府补贴 70%。发生重大突发食物中毒事件(ⅱ级)及以上的扣除本学期全部补贴。
- 对于没有产生政府补贴的,每发生一次一般突发食物中毒事件(ⅳ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 30-99人,未出现中毒死亡病例)的,扣罚本学期餐费总额的
2%。发生一次较大突发食物中毒事件(ⅲ级,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 100 人(含
100 人)或出现 1-9 人中毒死亡病例)的,扣罚本学期餐费总额的 5%。发生重大突发食物中毒事件(ⅱ级)及以上的,扣罚本学期餐费总额的 10%。
- 扣除政府补贴和罚款均不影响食品安全责任认定及法律法规处理。三、采购人权责
- 采购人(本次采购人及就餐学校,下同)负责改善学生营养计划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指导各学校加强就餐学生的组织和管理,安排好学生就餐场所, 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档案和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日常工作,对食品配送及领取全程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合供应商做好学生营养餐的收款与结算工作,做到就餐款应收尽收。
- 为确保学生营养餐的卫生和质量,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监督,并建立相关的监督管理机构。如饭菜有质量问题或营养搭配不合理,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提出改善措施,如供应商拒不改善饭菜质量,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 采购人有权提出处罚方案直至终止供应商供餐合同。
- 采购人每月 5日前结清供应商上月的餐费,供应商若因服务不到位或饭菜质量下降等原因,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等有关要求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并责令整改。
- 采购人有权根据营养餐的质与量对供应商的营养餐做出评价,并可根据营养餐的质量做出是否订餐的决定,供餐企业无权干涉。
- 采购人有权监督供应商制定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相应演练, 明确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措施,细化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和舆情应对等具体工作方案。
- 采购人有权根据运营情况提前终止本项目,具体终止方式于合同中约定。四、供应商权责
- 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餐饮企业规定办理相应许可证(如食品生产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设备设施配备应达到相关规定标准;必须达到与供餐人数相适应的配送能力,保证按时配餐;配送车辆及用具必须符合相关食品的配送要求,并按规定清洗消毒,保持清洁卫生。
- 供应商需建立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的营养餐账目,做到独立核算、明细核算, 向采购人全面公开营养餐费用账目、配餐标准、营养食谱以及用餐学生人数等信息,就餐人次应与供餐学校就餐记录数据一致,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供应商运营遵循保本微利运转原则,严谨套取和冒领补助资金行为。
- 供应商应建立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招标制度。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 统一供给配送,并报采购人备案。供应商要严把其他食材采购、进货关,做好采
购原料的留样及采购索证管理。采购人有权查看供应商招标、进货相关凭证原件。4.供应商应保证营养餐温度在 60 度以上,并在每餐前 20 分钟将营养餐送达
至合同学校。
- 供应商负责送餐到学校指定地点并由学校协助分发领取,共同维护好就餐秩序。若因饭菜质量原因造成学生食物中毒,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责任。
- 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营养餐清洁卫生,安全,做到荤素搭配,营养合理。为切实做好饮食卫生工作和预防食物中毒工作,在供应商自留样的基础上,采购人对供应商提供的饭菜留样 48小时,样饭由供应商无偿提供。
- 供应商要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餐饮习惯,分别切配,独立设灶,明显标示, 单独装餐。
- 供应商必须积极认真的配合好食品监督、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日常检查,如出现疑似学生食物中毒的情况,供应商应立即启动应急方案。供应商要积极协同校方、卫生监督部门及医疗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和病人治疗工作。如发生就餐人员因食用供应商所提供的饭菜后造成的食品安全事故(经市、县级卫生监督管理部门鉴定,确定是供应商责任),所涉及的医疗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 供应商应根据实际情况对餐厅值班人员提供免费工作用餐,工餐人数以师生比例计,具体比例控制在中学 1%、小学 2%的左右。其他人员用餐不免费。
注:以上加“★”并注有“ ”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实质性技术或服务要求,如不满足,按无效报价处理。以上加“△”并注有“ ”的条款内容为本项目的重要指标,不带标识的为一般指标。